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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出台《细则》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在省院“四个体系”和市院相关细则的指引下,结合该院实际,制定出台《关于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实施细则》,系统推动党建与业务在理念、机制、载体、考核上全方位融合,着力构建具有潼关检察特色的“党建+业务”融合发展新格局。

《细则》突出政治建设首位意识,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学习首要内容,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创新青年理论学习机制,组建“青年理论学习示范小组”,完善“每月一学、每季一讲、每年一评”机制,通过集中研讨、“微党课”、案例沙龙等形式,着力培养政治强、业务精的复合型人才。

《细则》注重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话语能力提升,压实网络平台“三审三校”责任,组建青年党员网宣队伍,增强检察话语传播力、引导力。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送法进基层”,定制差异化普法方案,完善“以案释法”机制。创立“党建+业务”新媒体内容中心,每月策划推出融合报道,讲好检察故事。围绕文书制作、出庭公诉、新闻宣传等开展话语实训,提升干警政治话语与法治术语融合运用能力。

《细则》着力推动融合实践创新。优化党组织设置,按部室设立功能型党小组,在重大案件、专项工作中同步设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员突击队,构建“党建供给”机制。推行“双导师”培养机制,由老党员与业务骨干结对指导青年干警。构建“党建+四大检察”融合模式,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领域突出党建引领,由党员牵头办理典型案件。深化“党建+治理”实践,在12309中心设立党员先锋岗,组织党员每周下沉一线排查矛盾,延伸党建触角至社会治理末梢。

《细则》完善融合考评导向。将政治标准作为干部评价首要指标,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中强化政治素质审查。建立党建与业务一体化同步考核机制,以“三有”争创为抓手,将融合成效、典型案例、品牌影响力等纳入评价体系,推动党建考核看业务实绩、业务考核看党建成效。强化结果运用,将融合成效与考核评优、干部晋升挂钩,树立鲜明导向。

为确保《细则》落地见效,该院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深度融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导评估,建立台账、挂图作战,推动任务落实见效。

下一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细则》为指引,持续深化“关耀山河,检铭初心”党建品牌,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走深走实,努力打造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潼关样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优检察力量。(陈尚伟)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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