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旬阳市棕溪法庭在构元社区村民庭院中公开审理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此次”巡回审判”是构元镇党委政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实践。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更让司法服务真正走进了群众心里。

考虑到原告王某夫妇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棕溪法庭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将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庭院中,让原告在家门口就能参与诉讼。这种人性化的办案方式,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为案件审理创造了良好条件。

庭审当日,构元镇党委组织司法所、派出所等基层政法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干部全程参与旁听,形成了司法、行政、道德“三方力量”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庭审过程中,审判员认真听取双方诉辩意见,引导举证质证有序进行。经查,涉案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办于2000年,2025年10月,王某侄女夫妇因担心房屋倒塌危及安全,在未告知产权人的情况下擅自推倒部分墙体,引发纠纷。在查明事实、厘清责任的基础上,审判员发挥”司法调解力量”与”道德调解力量”,释法明理、亲情疏导双管齐下;镇村干部同步发挥”行政调解力量”作用,以政策解答作为补充。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原告放弃赔偿诉请,亲情关系得以修复。最终,在审判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原告放弃要求赔偿的诉请,双方握手言和。这起房屋侵权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庭审结束后,审判员还结合本案案情及其他典型案例现场释法说理,为村民普及宅基地使用权、侵权责任纠纷等法律知识。
棕溪法庭庭长刘强在庭审后表示:”巡回审理是我们旬阳法院常态化服务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举措,主要是便民的侧重措施,这也是我们平常工作一贯坚持的工作机制。今天我们在现场审理这个案件,是为了他们亲属之间修复亲情关系,并且在案发现场开庭非常直观,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通过现场审理以后的举证、质证、辩论、调解阶段,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既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同时也修复了亲戚之间的矛盾,这是我们巡回审判工作的意义所在。”
此次巡回审判的成功,是构元镇坚持党建引领、深化“三力联调”机制建设的又一成果,是棕溪法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缩影。通过将庭审现场变为普法讲堂,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温度,更有效提升了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水平,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供稿:旬阳市构元镇)
责编:刘朋涛
编辑: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