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岚皋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水源地保护和森林警察大队)紧紧围绕岚皋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旅游强县、硒业兴县、开放活县”战略部署,将生态警务置于维护全县生态安全、服务绿色发展大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深化机制创新,拓展群防路径,筑牢防控体系,全力守护林区安宁与生态安全,为擦亮岚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两块“国字号”招牌贡献了公安力量。
高站位统筹,构建联动高效新机制

坚持从守护全县生态基底、保障民生福祉的高度谋划推进生态警务,结合辖区实际,成立“一把手”主责、分管领导主抓、警种部门主战、辖区派出所主力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林长+警长”等工作方案及考核管理办法,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同时,主动加强与林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探索建立健全联防联控、联合执法、火警联动、行刑衔接、信息共享等一系列工作机制,推动生态警务运行制度化、规范化。通过构建责任清晰、协同有力、监管严密的生态警务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了林长制与公安警务的深度融合,为依法精准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形成了利用公安力量加强守护绿水青山的生态保护发展新格局。
全时空防控,织密林区安全防护网

聚焦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重点难点,按照“责任明晰、协同高效、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工作要求,着力打造以森林警察大队为主体,多警种、派出所协同配合的“打防管控”一体化林区治安防控体系,依托现有治安防控网络,常态化开展林区治安巡护、隐患排查和涉林矛盾纠纷调解。定期组织情报会商、治安形势研判,深化跨区域警务合作与联动执法。特别是在森林高火险期,面对严峻防火形势,主动担当,认真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四负责、四协同”工作任务,积极协同应急、林业等部门加强宣传引导,强化重点防火地段和易发生森林火灾区域的监管巡查,坚持“见烟就查、见火就罚”,严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今年累计出动警力2500余人次,调处矛盾纠纷3起,巡查重点区域300余处,督导排除森林火险隐患290余处,查处和制止非法野外用火行为30余起,年森林火灾发生率、受灾率全市最低,防火成效位居全市前列。
零容忍打击,彰显执法办案威慑力

始终保持对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全面纵深推进“清网清套清夹”“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犯罪”“昆仑”“清风”“查隐患、破火案”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整治乱砍滥伐、乱征滥占、乱捕滥猎、乱采滥挖等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畅通涉生态资源违法犯罪举报投诉渠道,常态核查生态资源案件线索,严惩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森林火灾监管巡查及涉生态类违法犯罪打击,森林火灾发生率、受灾率全市最低,破坏生态类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35%,破案率同比上升10%;联合林业、住建部门开展古树名木巡查检查10余起80余棵;协同查处违法野外用火8起,处罚8人,批评教育11起11人,有效震慑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捍卫了生态安全红线。
多元化共治,激发群防群治新效能

积极探索警民共治、群防群治新路径,构筑林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全省率先组建了第一支106名“生态义警”队,形成了全天候、全覆盖的巡逻防控网络和应急响应机制,强化点上监控、面上巡防,全方位立体化筑牢生态安全基础。充分发挥护林员队伍联情联动作用,持续强化林区社会面管控,在南宫山、神河源、千层河重点林区设立林(景)区警务室3个,组建“生态义警”巡逻队和林区“红袖章”治安巡防队伍2支,实现治安联防联控零死角、全覆盖。“生态义警”队伍组建以来,共开展林区巡护10000余人次,协助调处涉林纠纷5起,制止野外非法用火37起,消除各类森林火灾隐患70余起,提供破坏生态资源案件线索5起,协助办理涉生态案件15起,有效维护生态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安宁。
立体化宣传,营造生态保护浓氛围

充分发挥县融媒体中心、县政府网站、平安岚皋等融媒体作用,采取主流网络平台宣传和主题活动阵地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开展打击涉生态资源违法犯罪、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森林草原防火等工作,在重点林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提升辖区人民群众对保护生态安全的知晓率、认可度和参与度。今年以来,共发放宣传彩页20000余份,印制张贴《陕西省林业局 陕西省公安厅关于依法打击森林草原野外用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300余份,悬挂警示标语120余条,组织召开生态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专题“院落会”、“宣讲会”200余场次,协助主管部门制作防火宣传牌12个、刷标语30余处、挂横幅10余幅、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森林草原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300余份,印制张贴《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野生鸟类保护的决定》500余份,广泛宣传野生鸟类保护法律法规,受教育群众达5万人次,有效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和公众知晓率,营造了全社会广泛关注生态资源安全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岚皋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水源地保护和森林警察大队)将继续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不断深化生态警务实践,做绿水青山的坚定守护者,为建设平安岚皋、美丽岚皋保驾护航。(贺文)
责编:杜鹏飞
编辑: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