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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对紫阳毛坝法庭善意提醒反唇相讥!看结果

案例简介

2023年8月,紫阳毛坝镇的刘某因经济困难需要向同镇的黄某借款6,1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借款到期后,刘某偿还了1000元,剩余部分刘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偿还,黄某于2025年4月诉至紫阳法院要求刘某偿还剩余借款5100元。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刘某分期向黄某偿还借款5,100元。

调解协议达成后,黄某多次催促李某履行调解书义务,李某偿还了3100元后,推脱偿还剩余的2000元借款。

法庭督促

还款期限届满后,刘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黄某遂于2025年12月向紫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庭干警在收到执行申请后,考虑执行标的较小,迳行立案会对被执行人征信造成影响。经当事人同意,善意提醒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如果不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立案执行后将会限制高消费、罚款、纳入失信名单,甚至拘留,并为其算清“经济账”、“社会账”和“信用账”。尽管法官耐心劝说,刘某依旧不为所动。法庭果断立案件依法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刘某的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经查其名下所有账户余额仅100余元,远不足以清偿2000元的案件标的。执行干警随即向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李某口头说:“两天后我就把2000块钱交到法院,耽误不了!”然而两日期满,执行干警主动联系刘某时,他却改口让再宽限其一周。考虑到刘某的还款表态,法官在征得黄某同意后,再次给予其一周的筹款期限。

执行干警再次联系刘某时,他却彻底翻了脸,不耐烦地嚷嚷:“催什么催,不就两千块钱吗?等我有钱了自然会还!”不仅如此,刘某始终未按要求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为推进案件进展,法官告知黄某,让其留意刘某行踪,发现线索后第一时间反馈。

黄某在掌握刘某的具体下落之后,立即联系法官。为了避免执行人脱逃,承办法官王节早上七点带领执行干警火速赶往其家中,当场将在家里刷手机的刘某堵个正着。执行干警随即向刘某宣读了罚款决定书,明确指出其多次承诺限期履行却拒不兑现,且拒不申报财产的行为,已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面对法院的处罚,刘某非但毫无惧色,反而梗着脖子反唇相讥:“就这点事还罚款?也就是吓唬吓唬,还真能罚我?”他双手抱胸,满脸不屑地瞪着执行干警。

见刘某态度嚣张、拒不配合,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法庭上,承办法官王节严肃告知刘某:“如果继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你不仅会被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话,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承担刑事责任。”听到这,刘某不再嚣张,他父亲也说道:“他已经认识到错误了,但经济收入不行,希望能降低罚款,不要拘留他。”最终,刘某当场写下具结悔过书,坦言自己此前的糊涂行径,深刻认识到错误,并恳请法官考虑其家庭实际困难,酌情减免罚款金额。

承办法官综合考量刘某的家庭经济状况、悔过态度及配合程度等情节,依法将罚款金额调整为500元。很快,刘某便将2000元欠款及500元罚款足额缴至法院。

拿到执行款,黄某激动地拉住王节法官的手说道:“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我以为这2000块钱的小案子,你们不会放在心上,没想到法院这么尽心尽力!”王节回应道:“群众利益无小事,无论案件标的大小,我们都会全力以赴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说法

当事人应当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有能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逃避、推脱履行义务解决不了问题,诚实守信,积极履行生效文书的义务才是解决问题的正当途径。被执行人不能抱着“欠款不多,债权人要不到钱就不会继续要、法院对于案件标的较小的案子不会认真强制执行”等观念来逃避、拖延执行,无论钱多钱少,被执行人都应当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张勇)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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