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深入理解当前检察机关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面临的挑战与对策,本研究结合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如《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及基层实践情况,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特点、办理难点进行了梳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优化工作路径的思考与建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其依法妥善处理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体现。本报告旨在为相关工作的改进提供参考。
一、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基本特点与形势
涉法涉诉信访主要指当事人或其关联人对国家司法机关已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或不满,转而向信访部门反映问题的行为。当前,此类案件呈现以下显著特点:复杂性突出:案件往往历经多级司法程序(如一审、二审、再审、检察监督),法律关系复杂,历史遗留问题与现行法律政策交织,查明事实和适用法律难度大。化解难度大:部分信访人长期重复信访,对原办案单位信任度低,沟通配合意愿弱;尤其是一些诉求缺乏法律或事实依据的“无理访”、“缠访闹访”,单纯依靠法律程序难以彻底解决问题。社会影响面广:涉法涉诉信访容易引发进京访、群体访,甚至演变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点。中央巡视组交办案件等往往要求高、时间紧,对检察机关的办案能力与效果提出严峻考验。
对“化解率”的反思:实践中,简单将“化解率”作为核心考核指标存在一定弊端。对于裁判已生效且无法律救济途径,而当事人诉求明显不合理不合法的案件,强行要求“化解”可能违背法治原则,甚至可能导向试图推翻正确裁判的错误做法。
二、 检察机关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客观因素制约
社会法治环境有待改善:部分群众法治观念仍较淡薄,“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观念仍有市场,倾向于通过信访渠道给司法机关施加压力,而非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解决问题。案件自身复杂性:对于已经穷尽法律程序的案件,检察机关缺乏有效的实体审查手段和突破路径,难以满足信访人“翻案”的预期,导致程序空转,矛盾沉淀。政策与法律衔接挑战:如何在落实信访维稳政治责任的同时,坚守依法办事的法治底线,对检察机关的智慧与担当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主观能力短板
群众工作能力不足:部分检察干警习惯于坐堂办案,缺乏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有效沟通疏导、化解矛盾纠纷的必要经验和技巧,存在“懂法不懂访”的现象。责任意识与担当精神有待加强:少数领导和干警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畏难情绪,视信访为“麻烦”,对待复杂疑难案件采取拖延、推诿、敷衍的态度(如以“正在研究”等说辞应付),不仅无助于问题解决,反而加剧了群众不满。专业素养需提升:部分干警对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及业务知识的掌握不够深入、系统,影响了对案件性质的准确判断和处理方案的精准施策。
三、 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办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对策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检察机关应坚持法治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提升工作质效: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与法治定力
深刻认识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于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群众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和特殊复杂性。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坚持在法治轨道内解决矛盾和问题,避免为了片面追求“化解率”而牺牲法治原则。加强干警的思想教育,强化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重心下沉与前端化解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将工作阵地从检察院接待窗口前移至社区、村镇等基层一线,深入群众“家门口”,主动了解诉求,排查矛盾隐患,建立信任关系。
完善闭环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从接访(下访)、登记、分流、调查、处理到反馈、回访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确保每一个信访事项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提升办理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提升沟通艺术与共情能力:加强检察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培训,学会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释法说理,理解信访人的真实处境和情感需求,提升沟通效果。
(三)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化解实效与综合效能
精准运用“三到位一处理”原则:严格区分案件性质,对诉求合理的依法公正办理到位;对诉求无理的耐心释法明理、思想疏导到位;对生活困难的积极协调帮扶救助到位;对行为违法的坚决依法处理。避免“一刀切”,确保处理方式与案件性质相匹配。法治思维:坚守法律底线,依法审查、依法监督、依法处理。共情思维:设身处地理解信访人长期诉求背后的情感因素和心理状态,注重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辩证思维:综合考量法律政策、案情实际、类似判例、社情民意等多重因素,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强协同联动与源头治理:主动加强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信访部门、基层组织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协调会商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推动司法办案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的产生。
四、 结论
检察机关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一项系统工程,兼具法律性、政策性和社会性。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检察机关必须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既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也要实事求是、尊重法治规律。通过深化认识、转变作风、创新方法、强化协同,逐步推动涉法涉诉信访矛盾依法、公正、有效地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目标,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供稿:定边县检察院)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