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汉阴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案件,在办案人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异议及关联执行案件,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案是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追加被执行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经法官了解,被执行公司目前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股东出资期限尚未届满,双方就是否加速股东出资到期存在争议。办案人员积极释法明理,耐心引导申请执行人理性考虑案件实际情况,最终申请人同意与被执行公司和解并减免部分案款,并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约定被执行公司三次分期履行全部案款。最终申请执行人顺利收到款项,案件圆满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此次案件的高效化解,既是汉阴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守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也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下一步,汉阴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执行职能,以精准司法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兼顾各方合法权益,用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动能。(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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