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有效破解涉企案件执行难题,汉阴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市中院推行的“三预告、五区分”涉企善意文明执行机制,探索出一条兼顾法律刚性与司法温情的执行路径,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
11月26日,该机制在一起涉企执行案件中成功运用。王某、张某与汉阴县某建筑材料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虽经调解达成协议,但因企业初创阶段市场开拓受阻,未能按期履行首笔款项,面临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汉阴县人民法院并未简单采取查控措施。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执行理念,深入企业开展实地调查,发现该企业虽处初创关键期,但生产链条完整、员工队伍稳定,困难源于市场拓展周期,“造血能力”正在形成。若直接强制划拨,不仅可能导致债权落空,还将引发工人失业、影响地方经济。
据此,汉阴县人民法院精准启动“三预告、五区分”工作机制:一方面向企业送达《重大执行措施预告知书》,明确法律底线,给予缓冲期,引导其主动履行;另一方面,多次与申请执行人沟通,释法说理,并邀请其实地查看企业生产状况。
当申请执行人亲眼看到企业生产有序、运营正常时,对其困境与潜力有了直观了解。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给予半年缓冲期,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一场可能压垮企业的“还款高压”,化为助企纾困的“司法春雨”。
该案是汉阴县人民法院运用“三预告、五区分”机制的生动体现。通过预告知、分类施策,既引导企业主动履行,又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经营的负面影响,实现了权益保障、企业挽救、就业稳定与营商环境优化的多重目标。截至目前,汉阴县人民法院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发布涉企执前预告知书31份,发布适用重大执行措施预告知书26份,发布信用惩戒预告知书13份,9件案件当事人在执行中和解,和解金额370万元。严格区分企业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16次;对涉企财产严格区分“活封”与“死封”24次;对相关企业厂房、设备采取活封数量24次;累计对涉案企业主体严格区分失信和失能98 次;适用信用惩戒2次;及时解除信用惩戒65次。
下一步,汉阴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和完善 “三预告、五区分”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涉企执行工作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努力让每一起涉企案件的执行都体现出司法的力度、尺度和温度,为构建优质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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