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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76.94万元

近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收到相关部门回复,已依法追回欠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76.94万元。

2025年6月,洛川县人民检察院运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调取行政审批、税务等部门相关数据进行碰撞比对,发现辖区内部分工程项目存在未按照法律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形。为挽回国有财产损失,助力水土流失治理,该院迅速行动,进行立案调查,主动与水务、税务部门进行磋商,进一步厘清职责,并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追缴欠费。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通过对接欠缴单位负责人、宣传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催收催报、制发限期催缴通知书等措施开展欠费追缴工作。截止目前,辖区内15个工程项目欠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377.78万元已全部追缴到位。

下一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国有财产保护领域,运用最高检和省、市院推广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高质效办案做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人”。(李晓民)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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