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深化协作配合,通过发出检察建议、办理起诉案件等,认真贯彻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2025年初该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内存在非法狩猎致使野生动物死亡案件线索,该院高度重视,公益诉讼部门干警经过走访调查后查明:2025年1月7日22时许,被告人郝某某在金台区硖石镇大柳树村一组小湾半山坡私自架设电网(俗称:“电猫”)进行狩猎活动。23时许,电网引起火灾。灭火后,次日上午在电网旁边发现1只疑似遭受电击致死动物,疑似中华斑羚。后经陕西省动物研究所鉴定,该死亡动物确系中华斑羚,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合肥广测产品检测研究所鉴定,高压电击是造成中华斑羚死亡的主要原因。
该院针对区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履职不到位线索评估后立案调查,向区林业局提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辖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发出检察建议后,该院发挥协调机制优势,积极参与具体事项的解决。区林业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落实,全面加强辖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建体系明责任。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区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将区林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纳为成员单位,日常研究调度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强宣传凝共识。坚持每年线上、线下多渠道举办“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持续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抓重点强保护。制定印发《金台区关于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金台区野生动植物保护野外监测办法》,科学设置野生动物巡查保护路线。四是把“三关”严打击。严把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源头、渠道、终端”三个关口,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保护野生动植物不仅是对自然的尊重和责任,更是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保护野生动植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为了深入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该院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全社会多关注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建设人与生物和谐共生的环境。(陈楠 唐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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