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银行与高某某、任某某、黄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清涧县人民法院主持下成功调解。2023年,高、黄二人以资金周转为由向某银行借款300000元,黄某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5年2月27日,二人尚欠本金300000元、期内利息5371.67元,逾期年利率14.46%。
银行诉至清涧县人民法院后,承办法官迅速组织双方调解,经多轮协商,双方达成还款协议:高某某、任某某承诺于2025年8月28日先付本息30000元、9月5日再付本息10000元,此后每月偿还本息6000元,一年半内还清;最后一个月一次性结清剩余本息。黄某某继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协议同时明确,若任何一期逾期,银行可申请强制执行全部剩余债务。法院当天出具了调解书。
此次调解既保障了银行的合法债权,也为借款人提供了灵活的还款安排,避免了纠纷进一步升级。各方均表示将按协议履行义务,确保债务顺利清偿。该案的妥善解决,凸显了调解在高效化解民事纠纷中的积极作用。
下一步,清涧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从群众身边事、疑难事入手,用法治思维寻求最优方案,用心用情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隔阂,让当事人感受司法的温度,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邓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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