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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提升司法为民质效

近年来,凤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不断提升司法为民质效。

当好生态环境检察卫士。建立嘉陵江上游流域生态环境和修复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捕猎野生林麝等犯罪行为的同时,保障林麝驯养产业健康发展;建成1500年古银杏树保护点。抓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针对一国有企业违规占用林地、土地问题,组织主管行政单位、当事企业磋商达成一致,企业主动投资400余万元进行异地植被恢复人工造林和土地整治近600亩,实现“补大于占”。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提起公诉3人。如办理的陆某某涉嫌强奸案中,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确保从严从重、精准打击,陆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探索开展对指定管辖案件的2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异地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5万元。以司法保护助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联合多部门建立《凤县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工作机制》,投入15万余元,在全县17所中小学设立检察图书角,发放红色书籍和法律书籍,工作经验被省院刊发;与县邮政分公司构建检邮合作联动机制,向中小学投放“向日葵”未检小信箱17个、带邮资信封6000个,搭建从校园、家庭直接到检察机关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绿色通道”,共收到学生来信50余封,对反映问题及时处理,工作经验被省委政法委刊发。

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深入开展“检护民生”、根治欠薪等专项行动,办理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件11件,涉及金额28.87万元;针对石油液化气罐超过使用期限、城区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以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职。依法保障耕地红线,针对自然资源局对一企业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不履职问题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起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4件5人。救助生活困难的案件受害人4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6.63万元。(潘永刚)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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