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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法院:温情司法显担当 文书上门解烦忧

7月15日,永寿县人民法院常宁法庭在处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时,因一方当事人身体原因无法到庭,常宁法庭主动调整开庭时间,并上门送达调解书,以人性化举措为特殊群体提供司法便利,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效率。

当事人张某与李某系婚龄较长的老年夫妻,因身体状况及家庭事务等原因,双方感情渐疏,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承办法官在获悉该情况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充分考量两位老人年事已高,需安心休养等实际困难,当即决定调整开庭时间,待其身体状况稳定后,通过简化程序推进案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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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处理期间,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从法律、情感、伦理等多维度对当事人进行劝解。既向双方阐释婚姻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也引导他们回忆往昔夫妻情谊,同时考虑到老年人特殊生活需求,对财产分割、后续赡养等问题提出合理建议。经过近两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协议达成后,为减少当事人奔波,法院干警专程前往医院,现场核对相关信息并送达民事调解书,仅用半小时即完成全部法定手续。当事人对法院的便民举措表示高度认可,认为此举切实解决了老年人参与诉讼的实际困难。

近年来,永寿法院针对老年群体、行动不便当事人等特殊对象,持续优化司法服务机制,通过灵活调整庭审安排、提供上门送达、推行远程视频庭审等措施,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彰显司法温情与人文关怀。此次为老人调整开庭时间、上门送达调解书,是永寿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服务的便捷与温暖。(王静)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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