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汉阴县人民法院双河口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
原告张某(化名)与被告李某(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后恋爱,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女。因二人婚后长期分居,夫妻之间感情逐渐淡漠,张某认为婚姻无法继续,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了解诉求。考虑到婚姻关系的特殊性,法官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发现双方之间的矛盾主要集中在情感疏离上,并无原则性冲突。为减少对立情绪,法官在开庭前组织调解,引导双方理性协商。同时,为了能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尽可能减轻离婚对其生活和学习的影响,法官从子女成长、未来生活等角度向双方分析利弊,寻求“最优解”。最终,双方就离婚及子女抚养等事宜达成一致,该起纠纷得以平和化解。
法官说法:婚姻需要双方共同经营,责任与包容缺一不可。若因生活压力或矛盾选择分居,更应主动沟通、积极解决,而非放任关系恶化。即便婚姻无法维系,也应“好聚好散”,尤其要妥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对未成年人的影响。 (通讯员:汉阴法院 邹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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