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案件管理、人员管理、财物管理”,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抓早动快,全力开展案卡错误信息核查修改工作,为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核查“放大镜”,细节全把控
案件管理中心运用人工与智能工具双结合的方式,对2023年到2025年的600余条业务数据进行质量核查。利用数据“巡逻车”系统进行智能扫描,对照系统报表和案件电子卷宗,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出现错误的角落。从案件基本信息到诉讼进程记录,从犯罪嫌疑人身份资料到法律文书编号,每一项数据都在我们的严格核查范围内。
修改“及时雨”,错误不过夜
案件管理中心秉持“今日事今日毕”的原则,让错误数据没有“过夜”的机会,在核查过程中,对于发现的案卡错误信息,案件管理中心立即行动,通知案件承办人核实并及时修改。对于简单错误,当场联系修改;复杂问题则组织业务骨干集中研讨,确保修改符合法律规定及办案系统规则,保障案件数据始终处于准确、最新的状态,截至目前,已纠正案卡错误36处。
协作“同心桥”,沟通零距离
在整个工作过程中,案件管理中心与案件承办部门及承办人紧密协作,随时交流问题、解答疑惑、分析难点、总结经验。这种沟通协作方式,既提升了工作效率,还增强了团队凝聚力。
通过此次案卡错误信息大核查修改工作,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数据质量得到大幅度提升。未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案件管理中心中枢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守好检察业务的“数据基石”。(屈苗苗)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