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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检察召开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稳步推进,11月28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亚锋主持会议并讲话,院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听取了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要深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加强检察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展示潼关检察的新亮点、新气象、新面貌。

会议要求,要始终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实质内涵,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和捍卫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会议指出,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院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院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切实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规范新媒体阵地建设,确保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平稳运行,为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营造良好法治和舆论环境。加强涉检舆情监控、分析、研判、处置工作,做到及早发现、快速应对、正确引导、依法妥善处置,增强舆情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以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件、具有价值引领的案件为抓手,生动讲好检察机关高质效办案的检察故事,唱响潼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好声音”。(刘萌)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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