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以典型案例培育作为抓手,全面提升办案质效。今年以来,被省检察院典型案例3件,被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1件。
强化理念引领,完善培育机制。坚持典型案例常态化学习制度,通过全体干警大会、专题培训会等多种方式,对最高检、省院发布的典型案例进行学习研究,鼓励干警在办案中积极运用,有针对性地参照适用。
强化精准培育,确保挖掘效果。充分发挥基层丰富、鲜活的案件资源优势,紧扣上级安排部署寻找契合点和工作亮点,做到有的放矢,找准培育切入点,对具有典型性的案例进行重点培养。
强化联动协作,凝聚培育合力。坚持全院“一盘棋”,案管部门从案件受理阶段开始初步筛选,对涉及新型犯罪、社会治理难点、法律适用争议等类型案件,纳入重点培育对象,与办案部门沟通后指定专人办理,承办人在办理过程中主动挖掘案件的闪光点,案结后及时梳理总结。
强化考评激励,激发内生动力。将典型案例培育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明确赋分激励规则,激发干警从“被动办案”向“主动创优”转变。(周山渝)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