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追赶超越

金台公安:跨省追击 斩断“洗钱黑手” 守护群众“钱袋子”

“夏季行动”以来,金台公安重拳出击,严打各类突出违法犯罪,用打击成效为平安“加码”。近日,金台公安分局宝平路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四中队成功破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为群众挽回损失28万余元。

IMG_256

8月初,金台公安分局反诈中心接辖区居民费女士报警,称其遭遇“交友刷单”诈骗,损失高达28.12万元。案发后,宝平路派出所迅速启动“所队联动”机制,联合刑侦大队四中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办案民警经过缜密研判,发现费女士所有被骗资金均流入了闫某某的个人银行账户,且闫某某卡内大量资金被分散在浙江宁波、河南封丘等地通过ATM取现,或经由支付宝、微信等渠道快速转移,存在明显异常。综合多方调查取证,办案民警查实闫某某在明知资金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充当“取款手”角色,亲自辗转绍兴、宁波、河南新乡三地,将涉案的28万元现金取出后交给其“上线”的犯罪事实。

8月8日,办案民警克服困难、日夜兼程,奔赴犯罪嫌疑人藏匿地——浙江省绍兴市。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经过连续两天的周密布控和艰苦蹲守,于8月10日将犯罪嫌疑人闫某某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闫某某到案后,办案民警连夜展开审讯工作。面对强大的政策攻心和扎实的证据链,闫某某的心理防线被突破,对其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帮助转移、取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闫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下一步,金台公安将紧紧围绕上级公安机关的行动部署和要求,始终保持“严”的态势,攥紧“打”的拳头,以更精准的研判、更坚决的打击,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供稿:金台公安)

责编:张颖

编辑:汪洋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