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汉阴县人民法院汉阳法庭以巡回审判方式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案情简介
原告李某和被告吴某系邻里关系,被告向原告借款,并约定利息及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能如约偿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二人关系逐渐恶化,矛盾不断升级。为维护自身权益,李某最终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
考虑到被告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承办法官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最大限度便利群众,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庭审现场设在当事人住所地的村委会。开庭前,法庭干警精心布置了庭审现场,搭建起简易却庄严的巡回法庭。
庭审中,承办法官从“远亲不如近邻”的角度出发,将法理与情理有机融合。一方面向被告阐明失信的法律后果及诚信履约的重要性,释明拒不履行义务需承担的责任;另一方面劝导原告理解被告的现实困难,建议给予合理宽限期以便其筹措资金。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与沟通疏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场承诺将积极筹措资金,按照约定偿还欠款,该起困扰双方多时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将“巡回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让“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司法温度,这也是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的真实写照。(俞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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