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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检察业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刑事案件评定工作办法(试行)》,以“三聚焦三强化”工作法为抓手,全面启动2024年度检察业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持续推动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体系

构建“部门联动+条线督导”工作机制,明确第三检察部为牵头责任部门,案件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通过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建立“自查+互查+抽查”三级核查体系。实行“日汇总分析、周研判调度”工作制度,同步形成“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双报告机制,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靶向精准、推进有序。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治理效能

组建专项核查工作组,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平台,对2024年度办结案件开展全流程“深度体检”。重点围绕漏捕漏诉后续处理、量刑建议精准化、法律文书规范性等关键节点进行核查纠正,建立“一案一表”电子档案管理模式。采用“智能筛查+人工复核”双轨核查机制,累计发现并纠正案卡填录错误43处、文书制作瑕疵17份,切实推动业务数据管理实现“零误差”目标。

健全长效机制,强化质效提升动能

构建“线上智能校验+线下人工复核”双轨质控体系,建立“日监测预警+周通报讲评”动态监管机制,对异常数据实行“黄橙红”三色分级预警,组织全员深入学习《案卡填录指引手册》。通过打造“自查自纠-重点核查-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链条,实现检察业务数据质量全流程、全要素监管。

下一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强化业务数据质量通报机制,细化完善数据质量监管体系与数据服务功能,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洛川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王鲁川)

责编:张颖

编辑: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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