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定边县某小区因尚未完成户表改造,由物业公司作为转供电主体,长期以来向小区30余户商铺违规加价收取商业电费,将差价据为己有,影响了人民群众平等获取社会公共服务的权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近日,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就转供电违规加价收取电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及企业代表参加公开听证。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不直接供电、抄表和收费,而由其直供户转供给终端用户并代为抄表、收费的情形。2020年起,为减轻企业负担,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全县落实上级部门要求,陆续推出一系列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惠民助企政策,并启动户表改造工程,通过电力终端用户与电网企业直接结算,确保电价优惠落实到位。但由于各方因素制约,户表改造尚未完全到位,导致出现上述情形。
听证会上,讨论了涉案转供电主体行为的性质认定、整改方案,还就加快推动户表改造工程,通过技术手段消除转供电加价空间,从根本上杜绝转供电行为的发生进行研究,统一思想,推动根本性问题的解决。行政机关代表就案件事实进行回应,明确表示将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且有针对性地提出分步实施改造方案、构建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等具体整改举措。
此次公开听证会是检察机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的生动实践,通过搭建多方参与的协商平台,汇聚专业智慧,整合行政监管、社会监督等多方资源。下一步,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建立健全“回头看”长效机制,确保国家电价政策精准落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电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检察力量。(崔瀛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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