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实战大练兵活动开展,充分发挥优秀庭审的示范引领作用,7月20日,凤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今年首次庭审观摩活动。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旭,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小斌及部分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观摩。
公开审理的案件是由凤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冶某交通肇事罪一案,由审委会专职委员吴子千担任审判长,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流程依次展开,环环相扣,控辩双方围绕着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庭审过程严谨有序,高效顺畅,气氛庄严肃穆。被告人冶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在最后陈述阶段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检讨,合议庭宣布本案择期宣判。
庭审过程中,观摩人员聚精会神,认真记录,并仔细填写了庭审反馈表,对庭审程序、庭审驾驭、庭审言行、司法形象等进行了量化打分,总结庭审亮点,找出庭审中的不足并提出意见建议。
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庭审观摩是提升法院工作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凤县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岗位实训,通过优秀庭审评选、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推进“实战大练兵”活动走深走实,全面提升工作质效,奋力推进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李昕)
责编:朱刚
编辑:鄢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