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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检察院:爱鸟护鸟共行动 文明理念入人心

10月14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林业局、县公安局等单位在潼关县祥和广场联合开展了野生鸟类保护专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向群众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陕西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放了《野生鸟类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和《常见保护鸟类图鉴》等资料300余份,资料图文并茂的标注了陕西省常见鸟类及保护等级,让群众直观认识野生鸟类资源并了解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犯罪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参与野生鸟类资源保护。

在今后的工作中,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并持续创新宣传形式,提升普法效果,不断为提升潼关县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张利)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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