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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再次荣获考核优秀单位殊荣

4月7日,延安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202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结表彰会议,总结通报202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表彰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再获考核优秀单位殊荣。

2025年,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连续三年荣获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等次。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由6.10改善到4.92,境内断面达标率由83.3%提高到100%,国、省、市控出境断面连续4年实现全域稳定达标。城区优良天数连续5年达到320天以上且稳定保持在国家达标城市行列,圣地蓝成为常态。率先在全省开展石油地下储罐改造工作,被生态环境部列为石油行业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典型案例并交流推广,并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将“石油开采企业地下储罐防渗改造”纳入企业法定义务。异地执法帮扶工作被生态环境部评选为全省唯一一家先进集体。延河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全国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安塞区、黄龙县成功创建第七批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宝塔区、宜川县、黄龙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子长市被评选为全省第二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县,全市生态示范试点数量和创建率位居全省前列。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获得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彰显了市委、市政府对生态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极大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履职担当、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大家倍感荣誉、倍受鼓舞、倍增信心、倍添干劲。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市生态环境局将深入贯通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上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杜伟)

责编:杜鹏飞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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