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5000元案件款,请你清点收好,希望你好好养病,早日康复……”。7月28日,凤县法院立案庭干警在得知当事人王某生病行动不便后,冒雨第一时间前往王某所在的红花铺镇草凉驿村,为其送去案件款。“真是太感谢了,下这么大的雨,你们还专门跑一趟”,当事人王某感谢地说道。
2018年2月,田某以资金困难为由向王某借款5000元,并承诺几天就还,王某随即向田某转账,而田某之后却迟迟未予偿还,经索要未果后,王某起诉至凤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接到案件后,多次联系田某,并详细了解情况,耐心地做其工作,7月27日田某主动将借款送至凤县人民法院。经过与王某联系,得知其生病卧床在家,无法前来取钱,立案庭干警随即决定将案件款送至其家中。王某也当场申请了撤诉,至此,凤县人民法院以一周的时间高效化解了这起纠纷
群众事无小事。凤县法院将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力度和深度。(索立波)
责编:朱刚
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