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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筑牢监管安全防线

近日,宁陕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监督过程中发现一名被判并处罚金刑1000元矫正人员,未缴纳罚金情况,立即向有关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并限期整改。

此次社区矫正专项检察监督工作,将深入全县11个乡镇,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考察,除了对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APP使用管理、教育学习、公益劳动等常规活动进行监督外,还逐案与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谈话,详细了解社区矫正人员工作、学习、生活等实际情况。同时针对被判并处罚金刑人员进行重点监督,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加大对财产刑检察监督力度和执行力度,高效解决财产刑执行难、监督难的问题。(袁达勇)

责编:张颖

编辑:吴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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