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启新章,以法为翼护航青春。2月26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西安市爱在路上公益服务中心,对两名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表现合格的未成年人举行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以司法温暖助力少年向阳而生。

宣告仪式上,两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及附条件考验期间帮教后的思想认识进行了深刻的汇报。西安市爱在路上公益服务中心考察帮教李老师和赵老师分别对两名名未成年人在考验期内的思想转变、行为矫正、公益服务及日常表现作出总结。承办检察官向被不起诉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宣布了不起诉决定书,详细阐明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结合社会调查等情况,围绕犯罪行为对被害人、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社会等造成的危害,导致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及应当吸取的教训等,对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同时引导未成年人以此次宣告为新起点,放下包袱,重拾信心,学法守法,崇德向善,以实际行动回报家庭与社会。公益组织负责人、司法社工、法定代理人分别发言,对未成年人的转变予以肯定,并叮嘱其珍惜机会、踏实前行。

此次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是该院“检察+社会力量”协同帮教的生动实践。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联动公益组织、社工机构等多方力量,做实做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与精准帮教工作,用法治温度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检察履职守护青春向阳而行。(王博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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