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凝聚共识、协调行动,共同强化学生法治教育,1月20日和21日晚上,千阳县红山中学以“家校警协同,防微杜渐,指引学生健康成长”为主题,先后召开了七、八年级学生家长会,1200多名家长参会,全校135名教职工也全程参加。

会前,德育副校长、会议主持人李永平用三个小故事提示全体与会人员:要保持必要的警觉,防备被表面现象蒙蔽,从而误判孩子的真实情况,贻误宝贵的教育时机;要成才得先成人,要始终把做人教育摆在首要位置,密切关注孩子的思想观念是否正确、朋友圈子是否干净、审美情趣是否健康、心理状态是否正常、行为习惯是否良好,这比学习更值得关注。

城关派出所所长程博围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内容进行宣讲。他指出,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低龄化和频发多发趋势,党和国家都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公安系统将深入开展“金盾护苗”行动;家长要高度重视孩子法制教育,重点了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关于不良行为干预和严重不良行为矫治的内容,切实做好校外监管,以防孩子留下不该有的“脚印”,以至于影响到将来上大学、找工作等人生大事;学生之间发生矛盾纠纷是正常现象,家长应该借机指导孩子明辨是非,吸取教训,那种小题大做或者把一切过错推向他人的心态和做法只会传递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最终害了孩子。

学校法制副校长,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红芳围绕未成年人的行为边界和监护人的法定义务进行宣讲。他强调,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第一任老师,是孩子教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生欺凌防治是个热点话题,学校和家庭都要各尽其责,重视日常教育引导,稳妥化解矛盾纠纷,避免小“火星”成为大“火灾”;是不是学生欺凌有法定标准,要看是不是同时具备恶意蓄意、以强凌弱、行为具体、长期反复、后果明显等法律要件,不能随心所欲轻率定性;个别家长存在套用概念、歪曲事实、混淆视听的现象,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会把孩子推向孤立境地,没有好处。

德育工作负责人宣讲了学校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制订的《千阳县红山初级中学学生十条禁令》,以及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制订的《学生违反<十条禁令>处理办法》,再次阐释了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管理的德育理念。

校长薛鸿斌以《守护敬畏,赋能成长》为题讲话。他指出,学校是传承文明、启迪智慧的殿堂,教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责任神圣而庄严,理应受到全社会的支持;个别家长袒护孩子或者对学校工作有误解,在学生教育问题上头脑不理智、言行很出格,已经干扰了教学秩序、践踏了教师尊严,这无疑是对孩子的错误引导,也是对教育事业的严重亵渎;学校与家庭有着最根本、最一致的目标,那就是让孩子们健康成长、学业有成,即便是老师的工作出了问题,也应该选择尊重、信任与沟通,而非对立、对抗甚至敌视;法律法规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赋予教师开展教育管理工作的职责,家长的任何诉求都应该在法律与理性的轨道上表达和解决;误解源于信息不对等,矛盾始于沟通不充分,学校保持开放办学的姿态,电话交流、来校沟通、校长信箱等等都是互动渠道,欢迎家长共商教育大计、助推学校进步。

薛校长最后呼吁:教育孩子的过程极其复杂,需要极大的耐心与超常的智慧,老师和家长一定要研究“慢”的艺术;成长犹如蝉脱壳、蛇蜕皮,必然有痛苦有不适,就本质来说,作业不是作业,管教也不是管教,那都是塑造孩子美好生命形态的“刻刀”,不但不可或缺,而且要高度重视合理运用;家校做朋友,行动求协同,应该共同指引孩子健康成长的方向和道路!(供稿:千阳县红山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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