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泉县人社局紧紧围绕“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持续深化调解仲裁体系建设,探索形成“四个一”工作法,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2025年累计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2起,涉及金额387.21万元,案件调解率达75%,法定时效内结案率连续三年保持100%。
搭建“一个中心”,打造新业态权益保障“核心引擎”。面对新经济业态下劳动关系复杂化、灵活化的挑战,石泉县人社局于今年4月在全市率先成立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一站式”调解中心,有效整合多部门资源,打破行政壁垒,形成协同共治合力。创新推行“1小时响应、7天办结”快速调处机制,综合运用“调解五步法”,高效化解新型劳动争议。充分运用“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管理平台”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仲裁申请“指尖办”、调解过程“在线办”、协议文书“云端签”,显著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依托县零工市场设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之家”,配备独立调解室和法律咨询台,提供劳动争议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岗位信息对接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并吸纳资深仲裁员、专业律师等20余人组建专业化调解队伍。此项创新举措先后获省、市多家新闻媒体广泛关注报道,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石泉经验”。
畅通“一条快车道”,实现工伤争议处理“速裁增效”。为切实解决工伤职工维权周期长、程序繁的问题,石泉县人社局深化“工伤速裁”机制改革,开辟维权“绿色通道”。严格实施《石泉县“工伤速裁”工作方案》,确立“快收快立、快调快结”办案模式。对事实清楚、已完成工伤认定的案件,实现当日受理、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将平均办理周期从法定的60天大幅压缩至30天以内;对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案件,坚持“调解先行”,利用微信“多元调解”小程序,引导当事人双方在线签字确认调解协议,现场完成在线调解、协议签署、文书生成及司法确认全流程。联合县人民法院设立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站,强化“调”“裁”“审”有机衔接,实现案件信息共享与高效流转。试点以来,成功处理工伤争议36起,涉及赔付金额579.82万元,案件处理效率与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织密“一张宣传网”,筑牢源头治理“思想防线”。坚持将普法宣传作为预防劳动争议的源头性、基础性工程,着力构建“线上线下”协同、“常态专项”结合的立体化宣传矩阵。线上,充分利用“石泉人社”微信公众号、县政府门户网站,并积极对接上级主流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劳动仲裁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全年累计刊发宣传稿件60余篇。线下,以“人社工作进园区”“仲裁员联系服务企事业单位”“社保服务进万家”等专项活动为抓手,结合人社工作各项职能,成立由业务骨干组成的小分队开展“送法进企业”行动,实地指导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助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切实提升基层调解能力,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持续开展“普法三进”活动,深入重点企业、产业园区、新社区工厂等发放宣传资料870余份,举办专题讲座、现场答疑6场次。同时,紧抓“春风行动”“约惠石泉·职等你来”等大型招聘活动,以及“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和“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在活动现场设置政策咨询台,向劳资双方提供面对面的法规咨询与维权指引。企业规范用工意识和劳动者依法维权能力显著提升,“有事多商量、矛盾不出厂”的和谐劳动关系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锻造“一支先锋队”,夯实调解仲裁“人才基石”。该局始终将专业化、规范化队伍建设作为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的硬支撑,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调解仲裁“先锋队”。通过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案例研讨、技能比武等多形式练兵活动,不断提升仲裁员和调解员的专业素养与实战能力。2025年,成功举办全县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暨调解员培训会,覆盖各镇、社区及企业调解组织骨干70余人次,切实增强调解员业务素质和调处争议案件的能力,加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严格落实仲裁员回避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与警示教育,确保公正廉洁仲裁,队伍整体形象与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胡雅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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