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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工作规定》

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积极推动建立检察机关现场阅卷、异地阅卷、线上阅卷“三位一体”的律师阅卷保障机制,12月17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组织案件管理条线干警认真学习了《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工作规定》。

《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工作规定》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制定,由总则、现场阅卷、异地阅卷、线上阅卷、监督和保障、附则六部分组成,共六章三十五条,涉及现场阅卷、异地阅卷、线上阅卷的基本内涵、适用范围、办理方式、办理期限和程序、特殊案件类型的阅卷要求等内容,是方便律师执业,保障律师阅卷权利的专门性规定。

今后,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执行《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工作规定》,以合法合规、方便快捷为原则,扎实有效开展律师阅卷工作,节约律师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让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可及可感,为律师在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更好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环境。(屈苗苗)

责编:张颖

编辑: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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