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核销一笔不良债权,要经过立案、审判、执行等一系列诉讼流程,现在短短几天就拿到了法院出具的预查证明,大大降低了我们处理不良债权的周期和成本!”12月10日,某银行主管人员在收到汉阴县人民法院发出的一批《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后,为法院这一便民举措连连点赞。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畅通金融不良债权处置渠道,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汉阴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持续推进落实“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机制。针对部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信用卡纠纷案件多、实际执行到位少的问题和金融机构核销不良贷款的实际需要,法院依金融机构申请,经审查核实后确认借款人因他案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后,出具《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该证明可作为金融机构申请核销不良债权的依据。
“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不等于免除债务。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循“账销案存,权在力催”原则,积极获取债务人的财产线索。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金融机构可再行提起诉讼或申请执行,债务人的还款义务也始终存在。
“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的出具是汉阴县人民法院延伸司法服务职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具体举措。自机制实行以来,汉阴县法院已为县域多家金融机构出具《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15份,涉及债权本金总额约80余万元。这一便民举措,不仅破解了金融不良债权处置的 “老大难” 问题,更彰显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责任与担当。
下一步,汉阴县人民法院将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持续完善金融协同治理机制,加强宣传引导,推动“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落地见效,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供稿:汉阴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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