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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去世,被执行人还需履行义务么?看紫阳案例

“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笔钱能顺利拿到,让我们全家悬着的心落了地。”陈某的继承人捧着锦旗,紧紧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言语间满是感激。

案情简介

2017年5月,紫阳红椿的覃某向同镇的陈某购买茶叶,欠下3万元货款,承诺当年12月还款却迟迟未履行。2018年至2020年,陈某多次催要,覃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仅出具新条据却仍未还款。2025年,陈某诉至紫阳县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覃某向陈某支付货款28500元,自2025年6月10日起每日还款500元,直至付清为止。但覃某支付一段时间后,再次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下余19000元未按时支付给陈某。就此,陈某于2025年11月向紫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审理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覃某名下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相关资产进行查封,提前锁定可供执行的财产。可就在这时,意外突然发生——陈某因病不幸离世。得知消息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陈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耐心细致地指导他们准备继承相关材料,确认了申请执行的主体资格。

没过多久,账户被冻结的覃某急匆匆赶到法院,脸上满是焦灼。他找到承办法官,反复恳请分期支付欠款,希望法院能先解冻账户,还主动提出愿意和陈某的儿子私下沟通协商。面对覃某的诉求,承办法官没有简单拒绝,而是先耐心释明法律边界:“陈某离世后,这笔债权是属于陈某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陈某的父母妻子儿女等,仅与陈某儿子私下沟通无法解决问题,必须通过合法途径履行义务。”

随后,法官告知覃某,若执意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而这不仅会影响他自身的生活,还可能对正在上大学的孩子造成不利影响。这番话戳中了覃某的软肋,他彻底打消了拖延执行的侥幸心理,当即表示会全力筹款。

第二天一早,覃某便带着凑齐的19000元现金来到法院,履行了应尽的义务。法官也依法为其解冻了银行账户。

陈某的继承人拿着沉甸甸的执行款,心中满是感动,特意定制锦旗送到法院,以此表达对法官高效执行、温情司法的认可。(李瑞熙)

责编:张颖

编辑: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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