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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石门镇:庭审现场变法治课堂 “沉浸式”以案学法

“原来法庭上证据链认定这么严谨,这对我们化解村民矛盾纠纷太有启发了!”10月16日,岚皋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内,石门镇各联村领导、机关干部、部分村(社区)负责人、群众代表共60人全程旁听一起涉及村民委员会的民事案件庭审,这是全县乡镇中首次以“庭审现场教学”模式开展的基层干部法治能力提升活动。在当前信访矛盾化解压力持续加大的背景下,石门镇创新推出“以案学法、以听促治”机制,通过沉浸式司法体验打通法治赋能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为破解群众诉求难题、构建和谐干群关系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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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变课堂 从“旁观庭审”到“实践学法”

“请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被告对证据的真实性是否认可?”庭审现场,随着法官的庭审指挥,一起因村级事务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逐步展开。参与旁听的干部们紧盯案件争议焦点归纳、证据规则运用及法律条款阐释全过程,不仅直观掌握了法庭调查、辩论、调解的完整程序,更通过案件细节深刻体会到“群众诉求背后的法治逻辑”。

“以往处理信访问题时,常觉得‘情理’与‘法理’难平衡,这次的庭审让我明白“依法办事”才是化解矛盾的根本。”一名村书记在旁听后感慨。通过“原汁原味”的庭审现场,让干部们从“被动学法”转为“主动悟法”,切实提升对信访接待、矛盾调解、政策执行等工作的专业性与规范性。

法治思维强引领,从“经验办事”到“依法履职”

石门镇此次活动直指基层治理痛点,面对群众诉求多元化、矛盾化解复杂化的新形势,部分干部存在法律知识储备不足、证据意识薄弱、裁判逻辑模糊等问题,影响部分信访矛盾化解。

“与其在办公室‘纸上谈兵’,不如到庭审现场‘实战练兵’。”旁听干部表示,通过“以案为鉴”,干部们既能学习司法机关如何运用证据规则厘清事实,也能借鉴法官如何用法律思维平衡各方利益,这对从源头减少信访增量、提升矛盾化解成功率具有直接指导意义。活动后,多位干部表示将把庭审中学到的证据留存、法律援引等方法运用到邻里纠纷调解等工作中。

三方共赢促治理,从“源头疏堵”到“善治新局”

此次创新实践的意义远超“一次学法活动”,对干部而言,从“模糊执法”到“精准用法”,法治思维的强化将直接提升行政行为的公信力,避免因程序不规范引发新的矛盾;对群众而言,干部依法办事能力的提升意味着诉求能得到更专业、更规范的回应,逐步转变“信访不信法”的观念;对上访群众而言,庭审案例的示范效应可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理性维权,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性循环。

从“法庭旁听”到“治理实践”,石门镇以这场“看得见的法治教育”,悄然改变着干部的工作方式,也让群众感受到法治温度与治理精度的双重提升。下一步,石门镇将持续深化“法治赋能基层治理”工作,将“庭审课堂”延伸至村级矛盾调解现场,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化解一个矛盾、教育一片群众、完善一项制度”的治理实效,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供稿:岚皋县石门镇)

责编:刘朋涛

编辑: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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