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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时代楷模!潼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渝检护‘未’团队代表”先进事迹

日前,中央宣传部授予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简称“渝检护‘未’团队代表”)“时代楷模”称号,褒扬其为“道法相伴、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典范”,并宣传发布他们的先进事迹。为汲取榜样力量、筑牢未检防线,潼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组织干警收看“时代楷模”发布仪式专题节目,学习交流“渝检护‘未’团队代表”的先进事迹并撰写心得体会。

2004年,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的前身“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设立。20多年来,“莎姐”青少年维权岗从最初的1个,拓展到了45个;检察官从7人发展到了500余人。20年来,渝检护“未”团队代表梅玫、龚珊、唐焕然、吴波、李非白、孙文静、王莉等同志,坚持以“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联动开展矫治帮教、综合救助、普法宣传等工作,用法治温情照亮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

“渝检护‘未’团队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与检察自觉,用行动为孩子们撑起一片纯净天空,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检察人的使命与担当。干警们纷纷表示,将以“渝检护‘未’团队代表”为榜样,学习他们不忘初心、勇担使命的政治品格,心系万家、用爱司法的为民情怀,尊德崇法、守护正义的法治担当,敢为人先、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用心用情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让法治星光点亮每一个孩子的成长之路。

下一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引导干警深刻领会“时代楷模”的精神内涵,自觉对标先进、见贤思齐,将学习成果融入日常工作中,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做优做强各项检察工作,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奋力推进潼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张嘉欣)

责编:张颖

编辑: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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