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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检察院:联合发文凝聚防范和查处虚假公证、虚假仲裁、虚假诉讼合力

为筑牢防范查处虚假公证、虚假仲裁、虚假诉讼的法治防线,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及社会组织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权威,助推诚信社会建设,近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印发《关于在防范和查处虚假公证、虚假仲裁、虚假诉讼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整合多部门资源与职能优势,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治理体系。

《意见》明确18项具体工作举措,从虚假诉讼行为界定与危害剖析、重点审查识别情形、执行环节风险防控、检察监督职责措施,到线索移送与刑事衔接、协作配合机制构建、普法责任落实及违纪处理标准等方面作出系统规范。

《意见》强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公证机构、劳动仲裁机构需坚持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强化协同联动,形成打击虚假行为的强大合力,共同捍卫司法权威、夯实社会诚信根基。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针对重大案件开展联合研判、协调处置,推进信息共享与对策完善。

此次《意见》出台,为构建多部门联动、全链条打击的协作体系提供了坚实制度支撑,有效推动形成防范、识别、查处、惩戒一体化工作格局。下一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意见》实施为契机,深化与相关部门协作,狠抓制度落地见效,持续完善虚假诉讼联合防范机制,为营造诚信和谐的司法环境注入检察动能。(供稿:潼关县检察院)

责编:张颖

编辑: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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