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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法院、林业、乡镇三方联动 筑牢苍鹭栖息地的司法保护屏障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开展野生鸟类保护及专项打击行动专题会议精神,切实保护高桥镇裴坝村苍鹭栖息地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有效预防和打击破坏栖息地的违法行为,破解生态保护中的监管与执法难题,7月14日,紫阳县人民法院与紫阳县林业局、紫阳县高桥镇政府在紫阳县高桥镇裴坝村召开苍鹭栖息地保护司法协作座谈会,共商共建裴坝村苍鹭栖息地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司法协作工作机制。紫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汪焱、综合审判庭庭长樊瑛、高桥法庭副庭长阮书讷参加会议。

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紫阳县人民法院、紫阳县林业局、紫阳县高桥镇政府分别就苍鹭栖息地现状、保护措施及规划、栖息地辖区涉及的纠纷类别进行了介绍。

与会各方围绕苍鹭保护工作的关键环节展开交流,针对栖息地生态维护、人为活动影响、矛盾纠纷化解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并表示将立足各自职能,加强信息共享与工作联动,健全长效保护机制,推动形成司法保障、属地落实的协同格局,共同为苍鹭营造安全稳定的栖息环境。

签署协议

紫阳县人民法院、紫阳县林业局、紫阳县高桥镇政府联合签署了《共建裴坝村苍鹭栖息地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法院、林业、乡镇三方深化协作,建立常态化的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整合行政执法、司法审判、基层治理的力量,持续完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形成“预防-打击-修复-教育”的全链条保护闭环,对于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栖息地的行为,提升保护效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紫阳县人民法院将以此次联席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与紫阳县林业局、高桥镇政府以及所有关心支持生态保护的力量携手并肩,以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举措、最务实的合作,共同筑牢苍鹭栖息地的司法保护屏障,为绘就紫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紫阳县人民法院)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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