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富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对今年1-5月检察办案质效进行了分析研判。党组书记、检察长潘振洲主持会议,全体检委会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案件管理部门通报了1-5月办案主要业务数据,运用“案件管理质效评价系统”,对司法办案数量与质量情况进行逐项对比研判,让与会人员更加直观清晰的了解办案工作成效及存在的短板弱项。各部门负责人对本条线工作逐项分析,检视不足、剖析原因,各分管领导点面结合进行分析点评,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富县检察院认真贯彻“一取消三不再”要求,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办案质效稳中有升,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但仍存在薄弱项、空白项。要深入分析、精准研判,攻坚克难、固强补弱,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年初安排部署如期推进。
会议要求,要科学看待业务数据升降变化。办案数据阶段性的升降变化,只要实事求是、符合司法规律,就是正常的。要注重从业务数据的升降变化中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审视各项检察工作是否应履职尽履职、应监督尽监督,是否存在缺漏、偏差,检察监督是否规范、到位,以便精准施策,跟进督办,纠偏补正,提升质效。要精准把握履职与服务的关系。履职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途径,服务大局是检察履职的目的,履职和服务是辩证统一的、内在一体的。数据体现的是检察履职的成效,数据背后反映的是检察机关服务全县平安建设、社会治理、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成效,要通过分析研判办案数据,检视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的差距和不足,以便精准调度工作方向和重点,依法全面融合履职,更好地服务保障富县高质量发展大局。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高水平管理保障高质效办案。不等不靠,结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优化“三个结构比”,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与权力清单,准确掌握办案质量评价标准,加强案件质量检查和评查,探索建立符合基层实际的检察管理模式,使干警干有方向、赶有目标、创有动力,以科学、规范的管理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以典型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培育典型案例,打磨筛选、复盘总结,及时推送精品案例。进一步打造以检察版“两说一联”为内容的“鄜州检晖”检察品牌,不断丰富品牌内涵,扩大宣传效应,以品牌创树、典型引领推进富县检察工作整体提升。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和《陕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并对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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