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太白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一起适用速裁程序的交通肇事案的庭审,监督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开庭前,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该案的基本情况及速裁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区别以及庭审要求。庭审中,法庭当庭核实了被告人认罪认罚情况,确认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在法庭的履职行为进行了“全过程”和“零距离”的观摩和监督。
庭审后,人民监督员胡雪艳感触地说:“该起案件适用速裁程序,不到10分钟就审结!一方面极大的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帮助被告人及时接受刑罚的教育改造,起到更强烈的警示作用”。
今后,太白县检察院将持续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各类办案活动,不断拓展接受社会监督的渠道和效果,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唐小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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