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你们开展的普法宣传后,我才知道,私自存放雷管是违法的,今天我来上交!”7月3日,镇安县公安局永乐街道办群众杨某来到镇安县公安局永乐派出所主动上缴火雷管13发,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经了解,杨某在给单位搬家过程中发现遗留的13发火雷管。杨某称自己是单位职工,且以前经常看到过民警关于涉危涉爆的宣传,知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危险性危害性,遂第一时间将火雷管上缴派出所,民警对杨某主动上缴行为给予高度赞扬,并希望杨某能动员身边亲朋好友,积极参与到缉枪治爆宣传中,共同营造“缉枪治爆、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永乐派出所进一步加强对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的整治,做好源头管控,着力解决涉枪涉爆问题,杜绝涉枪涉爆案件发生,全面开展缉枪治爆宣传,鼓励群众主动上交危爆物品、管制刀具等,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实现“五个严防、三个确保”工作目标。(余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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