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多元化检察监督模式结合起来,立足宝塔区生态环境特点,持续推进“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拓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思维,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自开展“两长”制工作以来,宝塔区检察院主动牵头,多次会同宝塔区林业局召开座谈会,深入探讨全区生态环境修复、林业行政执法、古树名木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建立了线索移送、协同办案、信息共享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推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模式,加强林业资源保护领域检察监督。2020年至今,宝塔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共办理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3件。其中,高某等四人盗伐林木案是宝塔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盗伐林木公益诉讼案件,涉案国有柏木立木蓄积达5.98立方米,严重破坏了森林资源,极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高某等人犯盗伐林木罪,处罚金并追缴违法所得,连带赔偿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费及第三方代为修复费用,并在延安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通过该案的办理,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也为以后办理其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积累了经验,提供了样板。
2023年3月,宝塔区林业局与一起盗伐林木案件当事人经过公益诉讼诉前磋商,达成赔偿和解协议。该案当事人有民事赔偿意愿,宝塔区检察院为贯彻落实高检院“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司法理念,通过责令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资金1万余元,由专业植树造林公司代其进行“补植复绿”,修复了生态环境。该案的办理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体现了司法的温度,最大程度地节约司法资源,同时落实了损害赔偿责任,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借助专业化“外脑”,探索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办案模式。宝塔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实行办案小组管理机制,以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为组,对办案实行全流程、实时性监督管理,确保办案工作顺畅、规范、高效。在提升办案队伍素能的同时,第四检察部主动适应新形势要求,健全社会支持体系,聘任8名检察官助理担当公益保护外脑专家,邀请20名公益保护志愿者,参与“益心为公”公益损害线索举报,畅通民意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实现环境保护和民生福祉的双赢。
深化完善检务公开,不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023年9月26日,宝塔区检察院举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现场观摩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效果,近距离了解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参加活动的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宝塔区检察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提出宝贵意见。
下一步,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托“两长”工作机制,凝聚多方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不断推进和深化公益诉讼工作,真正实现公益诉讼与行政机关执法的同频共振,促进双赢多赢共赢,为建设山川秀美的圣地延安贡献检察力量。(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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