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0日,秦都法院行政审判庭依法开庭审理了由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作为申请执行人,对郭甲、郭某某、陈某、郭乙、虢某某五人不履行治安管理行政罚款而提起的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5起。该批案件由公安机关作为非诉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人,系全市首例。这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新时代,公安机关主动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生动写照。
上述5起案件基于秦都公安分局的治安罚款行政行为,五名行政相对人未自觉履行对其每人单处的3000元罚款。在法定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期限届满后,没有罚款强制执行权的公安机关循法而行、依法行政,通过司法途径来救济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将案件移送至秦都法院进行非诉行政强制执行。
在该批案件的公开听证审理程序中,法庭侧重听取了五名行政相对人对治安罚款的陈述意见和申辩,并当庭对申请执行人秦都公安分局基于赌博违法行为而对五名行政相对人处以治安罚款的执法案卷进行了全面实质性审查,以确保违法事实清楚、执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同时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过罚相当性认真进行司法审查,确保公权力不侵害五名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秦都法院行政审判庭坚持用法治监督行政权力,用法治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用法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凝聚辖区群众法治信仰,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渐成为秦都社会的共同追求,依法行政成为新时代秦都的鲜明印记,从而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刘茜 薛雨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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