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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腾未督导检查黄龙交警大队“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工作

为持续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巩固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11月23日,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科副科长王腾未一行深入黄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近期开展的“亮顶保安”行动进行督导检查。黄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俊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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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组一行分别深入黄龙县西十字、广场大街等地,实地察看了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情况,并听取了中队负责人就近期“一盔一带”管控情况的工作汇报。

结合检查情况,检查组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充分认识此次开展“亮顶保安”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把“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作为事故预防 “减量控大”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违法查纠,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飙车、不戴头盔、超员、超载、违法载人、是否加装遮阳棚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全方位跟进宣传,依托“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平台共同发声,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及时向社会发布电动自行车违法加装遮阳棚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增强宣传效果。

黄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俊表示,黄龙公安交警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亮顶保安”专项行动,从工作措施上再明确、再部署、再落实,严抓责任落实,严处重点违法,确保“一盔一带”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高雪梅)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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