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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法院:用好生态环境法典 共护绿水青山家园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见效,在8月15 日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镇安县法院组织环境资源审判干警走进城区中心广场,开展以“法护绿水青山·典筑生态家园”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以司法力量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同守护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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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氛围浓厚,干警们通过悬挂主题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普法手册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生态环保法律知识,重点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意义、核心制度、法律责任等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重点条款,并结合非法捕捞、滥伐林木、非法排污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把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家常话”,耐心解答群众环境维权、公益诉讼等热点问题,提供一对一法律指引,累计接待咨询群众百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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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普法活动将生态法治宣传送到群众“家门口”,有效提升了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与法治观念,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下一步,镇安县法院将持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精准普法推动生态环境法典全面实施,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区域生态安全与绿色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筑牢法治屏障。(陈瑶 王荠萱)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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