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在《生态环境法典》即将生效施行的重要节点,陈仓区检察院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邀请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等8家单位,共商区域生态保护协同治理新路径。 
会上,陈仓区检察院与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围绕法典的编纂背景、体系结构、核心制度和重点条文进行了系统解读,特别是对协同保护、检察监督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作了重点阐释,并梳理了新法实施后行刑衔接、线索移送、联合修复等工作新要求。

各参会单位结合自身职能交流工作难点。生态、水利、农业等部门就日常环保监管、河道“四乱”整治、污染治理等环节,探讨如何对标法典新规优化执法流程;如何针对基层生态普法、群众环保意识提升等工作交换思路。
与会各方达成共识,将以法典施行为契机,完善三项联动机制:建立生态违法线索双向快速移送通道,打通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壁垒;深化“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模式,强化库区、林地等重点区域常态化联合巡查;联合开展下沉式普法,把法典宣传延伸至乡镇集市、山林一线,引导群众参与生态监督。
下一步,陈仓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法典施行为抓手,持续凝聚多部门协同联动、多方共治合力,用法治刚性守护辖区山林河湖生态安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陈仓生态文明建设筑牢法治屏障。(供稿:陈仓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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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