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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履职守护流域生态安全

为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紧扣第三十九届“中国水周”宣传部署,切实以检察履职守护流域生态安全,近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组织检察干警深入重点水域、关键环节开展水生态环境专项巡查检查,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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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中,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对屈家河饮用水源保护地开展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实地巡查北洛河湿地保护生态状况及河湖“四乱”问题整治成效,经现场核查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问题,持续压实饮用水源安全监管责任。同时还深入一线摸排3家餐具消毒企业生产用水、废水排放现场情况,详细核查用水规范、污水处理及达标排放落实情况,对辖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进行实地查看,重点了解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日常运维及污泥处置等环节,全面掌握水生态环境治理实效。通过实地勘察精准摸排生态环境保护薄弱环节,切实把检察监督触角延伸至水生态治理全链条,以能动履职推动“河湖长+检察长”机制落地见效,以法治力量筑牢流域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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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守公共利益代表定位,持续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效能,紧紧围绕饮用水源安全、湿地生态保护、涉水企业监管、污水处理运维等重点领域,依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问题线索排查梳理、跟踪督办与闭环落实,综合运用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法定方式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履职尽责,不断健全水生态环境常态化、长效化监督体系,同时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协同护水的良好氛围,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守护河道碧水清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与生态环境权益,为洛川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检察保障。(马 鑫)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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