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保护鸟类、保持生物多样性稳定,进一步增强公众对野生鸟类的保护意识,8月13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联合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野生鸟类保护暨爱鸟护鸟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志愿者们在华顿广场设立宣传点,通过悬挂横幅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科普手册等方式,向过往群众科普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和鸟类保护知识。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野生鸟类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鸟类就是保护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下一步,将在审批可能对自然保护地以及其他野生鸟类重要栖息地、迁徙通道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征求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意见。将常态化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树立和践行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形成遵守法律法规、保护野生鸟类的浓厚社会氛围。(供稿: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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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