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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检察院:检护秦岭生态,共筑绿色屏障

近年来,太白县检察院立足地域特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法治担当,积极探索创新,打造“检为物山绿”检察文化品牌,全力守护秦岭山青水绿和生物多样性。

理念引领,打造检察文化品牌。太白县检察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刻认识到秦岭生态保护的重大意义。结合太白县独特地理优势,打造“检为物山绿”检察文化品牌,将检察工作与秦岭生态保护深度融合。通过品牌建设,凝聚全院干警的生态保护意识,激励大家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履行检察职能,为秦岭生态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融合职能,推进一体化保护机制。太白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推进一体化保护机制。在刑事检察方面,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在民事检察方面,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监督,推动生态修复责任落实;在行政检察方面,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聚焦秦岭生态保护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近三年,共办理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补植树木2000余棵,促成生态损害磋商9件,生态损害赔偿15万余元,办理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20余件,督促恢复受损林地40余亩,野生动物增殖放流200余尾。

强化协作,凝聚生态保护合力。太白县检察院秉持“双赢多赢共赢”检察监督理念,积极与县秦岭办、行政、执法、司法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13个,建立健全“山长+林长+河湖长+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形成保护秦岭生态的工作合力。通过与各部门的密切协作,实现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化常态化运行,有效解决了秦岭生态保护中的难点问题。建立严重破坏生态惩罚性赔偿实施办法,以打击促保护,以办案促恢复,形成对秦岭生态环境资源的综合性、持续性司法保护。

依靠群众,实现监督网格化精准化。太白县检察院充分发挥群众力量,组建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实现监督网格化、精准化。通过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广泛收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线索,延伸保护触角。同时,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磋商、公开听证等方式的作用,协同办案,共同破解秦岭生态环境治理难题,齐心协力守护秦岭生态环境。(唐小岗)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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