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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检察院:赋能生态环境检察 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生态兴则文明兴,保护生态环境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8月12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形式开展“生态环境检察服务美丽陕西建设”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人员走进沿秦岭黄河乡镇社区、商户、企业、村民家中,通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宣传资料、法律法规手册、互动问答等方式,重点向相关机关、企业、商户和群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知识,同时宣传介绍了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的职能职责,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下一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守护生态环境中的积极作用,把生态和法治理念融合贯穿于生态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既当好“护法卫士”,又做好“普法先锋”,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拓展线索来源,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新陕西贡献检察力量。(张利)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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