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商洛市紧扣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目标任务,扎实安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精心安排部署。对照国家生态环境部新修订印发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制定印发了2024年工作任务清单,分解落实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政府年度创建工作任务。组织召开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市政府与7县区政府、13个市直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各县区、各单位按照全市创建工作统一安排,积极行动,对本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再细化、责任再夯实,并制定年度特色创建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创建工作。
强化措施推进。继续实行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半年工作督查考核,通报情况,推进工作。邀请专家组成预审组对山阳县、镇安县、商州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进行预审,并督促完成资料申报。举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业务专题培训班,邀请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3名专家作专题辅导,现场指导解答各县区、各单位创建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对照新修订的建设指标要求,梳理统计创建指标达标现状,分析研判存在问题和短板弱项,分类明确指标任务完成措施,推进创建指标提升和任务落实。
突出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商州区、柞水县创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成功经验,在全市开展创建工作指导帮扶活动,制定指导帮扶方案,成立帮扶小组、细化帮扶举措、完善帮扶机制,由商州区、柞水县对应指导帮扶其他5个县开展创建工作。同时,持续深入推进“328”特色创建,市发改委编撰了《商洛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创新典型案例集(2024年度)》,收录典型案例28篇,商洛市被列为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首批试点市,成功入选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截止6月底,完成各类营造林34.71万亩,完成全省首单CCER造林碳汇项目交易,交易金额达420万元。(陈甲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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