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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检察院:翻山越岭,检察蓝守护司法救助的温度

早春三月,乍暖还寒。商洛市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3名干警,带着羽绒服、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再次前往西照川镇乔家坪村看望司法救助对象查某某。

西照川镇乔家坪村位距山阳县城120公里,海拔高度900多米,属高寒山区,虽已初春,但户外依旧寒冷,车辆翻山越岭伴着寒风,在蜿蜒的山路上缓慢地前行着。

时近正午,刚到查某某家门口,看着简陋的土房和穿着单薄的查某某,检察官心中一阵酸楚。查某某一见从车上下来,手中还拎着大包小包东西的检察官,一把上前抱住多次来过的李宗叶(承办人)激动地流下了眼泪。她拉着检察官的胳膊往家里走,检察官拿出给她新买的羽绒服,她穿上试了试,尺码大小刚刚好,她脸上又洋溢起开心的笑容。在场的妇女联络员徐莉说“她见着你们检察官像见到她的亲人一样,这是激动的哭了,她常说有了你们的关心和帮助让她有了依靠,有人关心、不孤苦,很暖心,她现在生活可有奔头了。”看着查某某开开心心的,让承办人不禁想起,初见时查某某憔悴瘦弱的身体和低头流泪不说话的样子。

这是一起检察机关主动履职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在一次坐班综治中心,接待群众来访时了解到查某某家中可能存在因案至贫的情况。收到线索后,承办检察官借助综治中心的综治视联网平台,通过远程视频第一时间向查某某所在地基层组织了解了相关情况,认为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经研判并调取刑事案卷卷宗,到被害人、被告人所在镇政府、村委会分别走访,了解到被害人陈某某案发前是家中唯一劳动力,其妻查某某身患多种疾病无劳动能力,因被害人陈某某骤然离世,其妻查某某生活陷入困境。被告人夏某某系残疾人,目前在服刑中且无经济赔偿能力。山阳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履职,立即依职权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与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上下联动,及时将20000元司法救助金送到查某某的手中。同时,协调民政、镇办、村委会将查某某纳入重点关注对象,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为其家庭落实各项扶贫及惠农政策,重要节日上门看望慰问。协调当地妇联对查某某进行心理安抚和疏导,为其配备妇女联络员贴身关怀,鼓励其重拾生活的信心,帮助其早日走出心理阴影。回访中检察官发现,现今的查某某身体好了很多,家里生活也开始慢慢顺畅起来了,她脸上洋溢的微笑,让检察官感受到了一股暖暖的力量。这股力量,来源于司法,也来自于那一枚小小的检徽微光以及身上的“检察蓝”。

人们常说,翻山越岭只为一次遇见,全力以赴只为一场改变。而检察蓝的脚步从未停歇,山再高,高不过为民的初心;路再远,远不及守护的决心。每一次翻山越岭的奔赴,都是法治光芒在角落的点亮,是公平正义对希望的托举。愿这一抹温暖的检察蓝,成为被救助人困境中的星光,陪你穿越风雨,走向晴空。(李宗叶)

责编:张颖

编辑: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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