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平利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被执行人罗某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康某劳务工资4620元。
【案情简介】申请执行人康某与被执行人罗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罗某应给付康某劳务工资8620元,在给付4000元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申请执行人遂向平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该案于4月16日立案,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过线上网络查控系统对罗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全面查询,并依法冻结了罗某的银行账户。罗某从事包工头工作,发现银行账户被冻结后,真切感受到了强制措施的强大威力,便主动联系执行干警。5月7日,罗某到院主动履行义务,向申请执行人康某支付了劳务工资4620元,并缴纳诉讼费、执行费。执行干警在康某领取案件款后,第一时间解除了对罗某银行账户的冻结。
至此,该案高效圆满执行完毕,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卢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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